胡适真的是“妻管严”吗?

2014年12月18日17:52   文化专栏  作者:楚尘文化  

【编者按】在中国近现代史上,胡适是响当当的人物,而其结发妻子江冬秀的菜刀亦非常有名,据说1923年胡适闹婚外恋,江冬秀抡起菜刀,声称要先杀掉两个儿子,再跟胡适拼命,这件事让胡适惊惧不已。江冬秀的凶悍是出了名的,挥舞菜刀棒打鸳鸯,以暴力捍卫了自己的婚姻这只是其中一件。

1961年,胡适与1961年,胡适与江冬秀在台大医院病房

文/李舒

  1903年的春天,农村家庭妇女、忍辱负重的寡妇冯顺弟带着自己的独子回到父母家,这一年,她父亲的新房终于建成了。她为这个房子做了很大的贡献,其中很大一笔钱来自她13年前嫁人所得,那个男人比她大30岁。她带着儿子,回来看这个让人唏嘘的成果。因为赶上了庙会,她和儿子多待了几天。多年以后,只要他们想起这场庙会,总是感慨万千,因为那场庙会彻底改变了儿子的命运。

  来看庙会的人中,有另一位农村家庭妇女、忍辱负重的寡妇江吕氏,她是冯顺弟的表亲,翰林的后裔,现在早已家道中落。这次,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看冯顺弟的儿子,她听说冯顺弟非常善于教导孩子,虽然母子生活艰辛,却努力供儿子读书,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有出息。

  江吕氏看到了冯顺弟的儿子,一眼看中,虽然这孩子比自己的女儿要小,但她坚定地认为,两人是天生地设的一对,一定要做成这门亲事。这个决定,是江吕氏这辈子最骄傲的决定,之后数十年,她都活在这个决定的喜怒哀乐里,因为她看上的这个孩子,叫胡适。

  江吕氏是胡适最初的知己,14年后,新婚的胡适不忘写一首诗怀念这位有着大无畏纠缠精神独具慧眼的丈母娘:"回首十四年前,初春雨冷,中村箫鼓,有个人来看女婿,匆匆别后,便将爱女相许。"正是她的执着与坚持,才促成了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

  冯顺弟对于江吕氏的提亲颇不以为然,因为江冬秀大一岁,绩溪俗谚有"男可大十,女不可大一"之说,再问属相,发现江冬秀属虎,属虎的人八字硬,尤其"母老虎"更是厉害,周围的人都对冯顺弟说:"恐怕娶了这个媳妇,孩子将来要受欺负的吧!"

  江吕氏请来了胡适的本家叔叔,在江村教私塾的胡祥鉴做媒,江冬秀是胡祥鉴的学生。胡祥鉴为成全这桩喜事,便在冯顺弟面前千般说好,万般怂恿,冯顺弟最终决定,既然烦恼来自宿命的传说,那就回到宿命——把两个人的八字开来看看吧。

  冯顺弟对于这个儿媳妇的选定是慎重的,接下来,她采取了全套封建迷信活动,其隆重程度简直可以媲美班禅的"金瓶掣签"。先拿了八字找算命先生,结果是:冬秀命带宜男,两人生肖很合,不冲不克,女大一岁并无妨碍。接着把红纸八字叠好,放进摆在灶神爷面前的竹筒里,竹筒里除了江冬秀的名字,还有其他几位候选人的"八字",过了一段时间,家中平安无事,没有一点不祥之兆。冯顺弟这才虔诚地拜过灶神,拿下竹筒摇了摇,然后用筷子夹出一个"八字"来,摊开一看——正是江冬秀的。

  真是"天赐良缘"!1904年1月,14岁的胡适与15岁的江冬秀的终身大事,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瞎凑合、灶神爷保佑之下定了下来。接下来的一辈子,他被这个女人牢牢掌握。更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江冬秀将成为京城最有名的原配保护神,她的诅咒如神明般灵验,让无数想上位的女青年竞折腰!

  13岁的胡适对于这门亲事究竟是怎样的心情,我们已经不得而知,我们能看到的,是两年后,在上海读书的他,在《竞业旬刊》上发表了一组《敬告中国的女子》说,女人要是不想做废物,一是要放足,二是要读书。而江冬秀当时既是小脚,大字也不认识几个,自然不是胡适心中理想的对象。而他18岁时写的《论婚姻》一文中,满腔怒火都抛向了"下流的媒婆"和"瞎了眼睛的算命先生"。对于这种命运的安排,年轻的胡适陷入到一种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接受了新知识的胡适愤怒于这种宿命论,所以,当母亲写信告诉他,算命先生说今年适合结婚,让他早点回去时,他回信说:

  合婚择日,儿所最痛恶深绝者,前此在家,曾屡屡为家人申说此义。为人父母者,固不能不依此办法。但儿既极恨此事,大人又何必因此极可杀、极可烹、鸡狗不如之蠢虫瞎子之一言,而以既不愿意、极办不到之事,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耶?

  他用放纵对宿命做了最后的抗争,1910年这年,在上海的胡适从一个上进青年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颓废青年,日记里皆是打牌、应酬、喝花酒,闹到最后交不上饭钱。教他学坏的,是新公学里一个叫何德梅(Ottomeir)的混血儿,还有唐才常的公子唐桂梁,因为革命失败,也很颓废,于是,“何德梅常邀这班人打麻将,我不久也学会了。我们打牌不赌钱,谁赢谁请吃雅叙园。我们这一班人都能喝酒,每人面前摆一大壶,自斟自饮。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不到两个月,我都学会了。”据他自云:“我那几个月之中真是在昏天黑地里胡混。有时候,整夜的打牌;有时候,连日的大醉。”(胡适,《四十自述》,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3页。)仅仅在2月份的前半个月,他就去喝了5次花酒:

  2月2日,君墨邀胡适去一名唤花瑞英的伎家,说有要事商量,其实并没什么事,他只是看胡适曾称赞过此伎,以为胡适意有所属,于是以有事商量之由将胡适招来。"花瑞英者,去年余于金云仙家观之,时与金韵籁同处,皆未悬牌应客。君墨亟称此二人,谓为后起之秀,余亦谓然。乃今年,二人皆已应征召,君墨仅得金韵籁地址,而不知花瑞英所易姓名及所居何里,近始得之。君墨以余尝称此伎,遂以为意有所属,故今日遽尔见招。""是夜酒阑,君墨已醉,强邀至金韵籁家打牌,至三时始归。"2月5日"夜,诸人聚饮于伎者白玉茹家,余亦在坐","归寓已十一时"。2月6日,这一干人又到花瑞英家"打茶围",打牌打到1点钟,此后又同赴一伎陈彩玉家,把人家硬是叫醒,搞了一个通宵。"晚课即毕,桂梁来邀外出散步。先访祥云不遇,遂至和记,适君墨亦在,小坐。同出至花瑞英家打茶园[围],其家欲君墨在此打牌,余亦同局。局终出门已一点钟。"2月10日夜,他们又到花瑞英家喝酒去了。"是夜伯经招饮于富贵春,席终,余与仲实同赴邓硕麟君约,饮于花瑞英家,十二时归。"

  2月12日,胡适在《四十自述》中道:“那一晚我们在一家'堂子'里吃酒,喝得不少了,出来又到一家去'打茶围'。”而当年的日记中则这样记,“是夜唐国华招饮于迎春坊,大醉,独以车归。归途已不省人事矣”。这两个叙述不十分一致,但不管怎样,喝醉了的胡适叫了辆黄包车回家,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警察局的水泥地上。原来昨夜喝醉后,他被黄包车夫扒掉马褂扔在路边,巡警过来询问,胡适竟用皮鞋砸巡警,于是被带到了警察局。

  这一事件让胡适忽然惊醒,这个善于自我反省的人,最后一次看了一眼镜子里那个颓废的少年,决心洗心革面,连带着那份对那桩不相称婚姻的反抗。

  1910年7月,胡适前往美国留学。看着美式的自由恋爱婚姻自由,胡适也许并非不动心,但他是决定做了好人的人。所以,1911年9月,他在参加辩论会时,面对辩论题“中国今日当行自由结婚否”,胡博士站在了反方,他说:

  吾国顾全女子廉耻名节,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皆由父母主之……女子无须以婚姻之故自献其身于社会交际之中,仆仆焉自求其偶,所以重女子之人格也。西方则不然,女子长成即以求偶为事……其能取悦于男子,或能以术驱男子入其毂中者乃先得偶。其木强朴讷,或不甘自辱以媚人者,乃终其身不字为老女。是故,堕女子之人格者,驱之使自献其身以取男子之欢心者,西方婚姻自由之罪也。(《胡适全集》第二十七卷,第252页,262页。)

  辩论会的结果,反方完败,但是胡适在日记里说,这是因为他的辩友们太不给力。

  1911年4月22日,胡适给江冬秀写了第一封信。他听说江冬秀经常去他家,帮他母亲做家务,又夸奖江冬秀的字迹娟好可喜,只是“惟以不甚能达意”,于是劝她:“姊现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来吾家时,可取聪侄所读之书温习一二;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坐令荒疏也。姊以为如何?”在没有接到江冬秀的回信后,他又写信来催:“儿前屡次作书,欲令冬秀勉作以短书寄儿,实非出于好奇之思,不过欲藉此销我客怀,又可令冬秀知读书识字之要耳,并无他意。冬秀能作,则数行亦可,数字亦可!虽不能佳,亦复何妨?”

  胡适对江冬秀是努力的,他小心翼翼地培养着他们之间的爱情,哪怕一丝一毫。江冬秀没有回信,多半是因为羞涩,还有一种可能是自卑,因为后来我们看到江冬秀的许多回信,这些回信堪称“别字大王”,比如把“脾”写成“皮”,把"肾"写成"贤",把"课"写成"稞",把"叫"写成"叶",把"润"写成"用"……还有把"瞎说"写成"害说",把"肛门"写成"虹门",把"一大篇"写成"一大便"。不过,胡适似乎并没有那么在意江冬秀信中的连篇错别字,他后来在信中鼓励未婚妻说:"昨天收到你的信,甚喜。信中有好几个白字,如'事'当作'是'。'座'当作'坐'。'记'当作'这'。又'你'字、'听'字也写错了。下回可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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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胡适 江冬秀 爱情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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