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络文学动辄数百万或上千万字的规模,面对如此海量的作品,读者不可能挨个读一遍来挑选自己喜欢的作品,通常都只是依靠点击排行榜来选择,文学评论家们更不可能花费巨大精力无休止地去追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网络文学的唯一评价标准就是读者数量,点击率。
文/狄青
是科技,还是文学?
说“科技改变生活”,这显而易见,可要是说科技改变文学,我却不大认同,同时也不太好接受。我不否认,网络文学的出现就是科技发展印证在文学创作上的结果,其作品的大量涌现,的确已经改变了文学固有的生产、传播、写作甚至营销模式。但是,文学观念和文本优劣的标准以及文学自身的秩序并未随之改变,而且,至少我以为还很难说日新月异的科技到底是改变了文学,还是绑架了文学!
的确,网络文学每年若干亿字的超高产量,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堆起来的。但是,既然网络文学依然被冠以“文学”之属性,并且依然属于原创文学作品类型,那么,就应该遵循某些既定的文学创作原则与标准,而越来越多的科技化手段的介入则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和警惕。如果当今层出不穷的“码字软件”仅仅是具有按字数锁屏以及按时间锁屏功能,以强迫网络作家抑或写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字数写作量的话,我觉得无可厚非;可如果这种“码字软件”已经演化成了一种辅助甚至参与创作的工具,那这样的一种“创作”又如何去界定?我们的文学批评又怎样去应对呢?
比如,某软件声称:“写小说很难吗?我们为您量身定制的大纲生成器能用问答式的办法,帮您生成小说设定、分集大纲、人物设定、场面设定。”有写作软件更是公然宣称:“既然 ‘天下文章一大抄’,如果你在看别人小说的时候,发现某句话或某一段描写得非常好,想要以后出现在自己的小说里。难道还要建个TXT 保存吗?现在不用了,资料收集里面有悬浮窗,遇到喜欢的句子,直接CTRL+C,然后悬浮窗就会提醒您:有新的内容,这时只经您用鼠标双击一下悬浮窗,资料就会自动存到码字系统里啦!”真可谓不需东奔西走只要软件在手!
有一种叫小说maker的软件,可以编辑事件构造故事,是一款适合各类小说作家的软件工具箱,无论是熟手还是新手,都可以借助其内设的一个强大但使用简单的故事开发工具进行故事开发和生成,可以显著加速创作者的小说或剧本的创作和架构。
还有一款软件,包括常见的人名生成、地名生成外,另有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包括现实与随机各种类型)等等一共5大类45种生成器,能够进行复杂写作,具有强大的素材组织和搜索能力,可以根据写作过程,人性化的智能查询功能,随心所欲,作家只需想着故事的情节发展,其他的可以交由电脑去完成,这样可以大大减低作家的工作强度,而且可以用最少的时间完成最多的字数。此外,还可以使用软件内存的不同素材,写出不同类型风格的小说,创作出言情、悬疑、打斗、喜剧、历史、战争、科幻题材的不同作品。
目前我所听到的对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生成器”拍手叫好的声音中,绝大多数是认为这些软件是对写手的一种拯救,写手们终于可以不那么疲惫地码字了。而这样就不怕被指抄袭吗?有写手说:“在长篇累牍的阅读中,读者在网上看的还是故事,谁又会关注那些细节描写呢?所以写手只要有一个好的思路,‘生成’一下又怎样?”
谁去“追”,谁又去读?
有人一直都在诟病在大量的以网络文学为议题的会议中,请到的却都是一些传统文学评论家。这其实很正常。网络文学原本就没有属于自己的独立学术价值评判体系,网络用户可以阅读网络小说,却极少有人会去关注对于网络小说的批评。而当前网上的批评即使有,也多半是网站以及书商出于某种目的和需要有计划地搞出来的,学理价值不高,甚至参考意义也不是很大。并且写手仗着与编辑、版主的关系,创建马甲吹捧自己,评论的字眼不是“写得不错”“非常好”等面子话就是“顶”和“赞”。而且一棒子打死新手等评论歪风在网上也不鲜见。倒是网下、纸媒上有关网络文学的讨论和研究煞是热闹,一派繁荣景象。
看了不少人谈网络文学的文章,说来说去,大家似乎说得都没有错,可却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落地,那就是,在每日更新的浩如烟海的网络文学作品中,作为有志于网络文学批评的评论家们,到底谁可以焚膏继晷没完没了地去“追”,谁又可以塌下身子心平气和逐字逐句地去读。
但想要认识和解读一部作品,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追”。人家写手写五百万字,你就不能只看一百万字,因为他(她)后面那四百万字很可能与你先前看过的一百万字大相径庭,甚至人物逻辑都发生了颠覆性变化。而且,说网络作家也好,说网络写手也罢,相当一部分都不是为评论家去写的,似乎也不是为了得奖去写的,如果不谈所谓社会意义等等的话,他们原本就是为了点击率去写的。
而即使去“追”了,依然也有问题。依照网络文学目前这样动辄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字的规模,一个有志于此的评论家在一段时间内最多也只能追一部抑或有限的几部作品,而网络文学中的抄袭和“借鉴”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而且也闹不清谁在抄谁。不少人是看谁的写法好谁的点击率高就学谁,看别人哪一段写得精彩就借用哪一段,看哪一部作品大受欢迎就忙不迭地写续集、后传等等……换句话说,除非评论家全面出击,都“追”,将同类作品一网打尽,可是,都“追”?评论家即使是金刚或者超人,恐怕也追不上吧!
如果把在博客上粘贴日记的人都算上,在网上发表过作品的人数肯定是天文数字。2014年,各文学网站签约作者的人数有两百万人,没有签约的更多。几百万人在写,2.74亿用户通过网络、手机和手持阅读器读,于是有人说当今文学的受众人群其广泛性已远远超越上世纪80年代文学黄金时代。文学的受众人群真的是如此简单算法吗?文学的黄金时代又真的是像我们今天这般模样吗?
利用网络写作,对有人来说可能就是“玩票”,而对有人来说则是一种生活和生存的方式,是之一乃至唯一的饭碗,区分文学的样式,显然不应如此简单和轻浮。我同意孙甘露说的,他说:“其实网络文学成功于网络,把它搬到传统出版社效果并不好。”他说,网络的传播方式、连载方式影响着写作方式。现在长篇小说一部动辄上百万字,多的有两三百万字,是海量的。把盛大文学网的小说完全搬进纸媒,先不论质量,全部印刷出来,不可能有人读。海量阅读只可能在网上存在,因为上网阅读等于是“打包”行为,读者也看其他东西。
当然,网络文学肯定不都是低俗的、快餐的乃至没有担当的,优秀的作品不少,但有一点需要承认,那就是这些优秀的网络作品似乎从被贴到网上那天起,就是冲着线下纸媒去的。而更多并不以线下为目的的作品,问题恐怕更多一些。新浪第四届原创文学大赛都市情感类的综合排行榜前10名的作品为:《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偷情》《宝贝,这不过是游戏》《洞中日夜官场风流:〈沉陷〉》《欲望丛林》《在高潮处跌落》《中国式出轨》《温泉美女沐浴图》,单看作品名字便可管中窥豹。有人不断把网络诗歌拿出来说事儿,证明网络文学的严肃与高蹈,我不想抬杠,但撑起网络文学的骨架,显然还是小说。
长度似乎可以作为网络文学的一个特征。一来有人看到自己喜欢的作品就希望永远也不结束,二来用户按字数付费,作者为赚钱必须拉长小说篇幅,挖空脑子来编造情节,因为他不知道下一部小说能不能有这部小说赚钱,先把能赚的钱赚了再说。如此一来,80万字的,要写300万字。因为用户追读非常重要,作者也必然按照用户的阅读兴趣和品味去结构甚至改变作品的内容,但是,还是那句话,评论家也可以这样无休止地“追”下去、读下去吗?
百度、腾讯、网易、360、小米一大批互联网巨头在2014年皆强势介入网络文学,看重的显然不是内容一块蛋糕,要做大的还是下游产业———影视、游戏、动漫、线下出版等等。正因为如此,有时候,它们需要的网络文学样式仅仅是为其下游产品提供一个“核”,这样的作品,该不该“追”?如果这样的作品不去“追”,那么,又有什么样的作品才该“追”、该读?“追”的话,又是谁去“追”,谁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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