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出来的“魔幻”:马尔克斯惊到你了吗

2014年09月23日15:37   文化专栏  作者: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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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新浪专栏 文化谭 异见 潇湘蓝

  读完马尔克斯的小说,有没有感觉到一种西班牙斗牛场的热辣场面?眼神鬼魅的斗牛士,踩着舞步的节奏,扭身甩开斗篷,一转身,镜头转向看台上无数风情荡漾的女人,黑人、白人、混血的,她们只需要一根挑逗的手指,便可以扭动腰肢,尽情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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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小说叙述平缓,语言耐人寻味,我还是隐隐觉得随时可能有拉丁美洲的女人从故事里走出来,用她们健美纤长的手臂划开一道优雅的弧线,把躲在暗处的男人揪出来拉回家去。

  先看了《百年孤独》,一气栽进去,读完,眼袋好几天地垂在那里。许久没有这样读得又狠又累又畅快的感觉。还没来得及醒一醒,又翻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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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开篇就是一个来路不明的流亡者自杀事件,按照《百年孤独》的思路,一定是又惊险又离奇。然而读到几乎失去胃口了,依旧寡淡无奇,马尔克斯却还犹自絮絮叨叨。很难想见,如果书读到五分之一,还叫人浑然摸不着头脑,那会怎样?如果是先遇到这本书,估计我就要与马尔克斯擦身而过了。接下来,老马终于停止了他的漱口前菜,气度优雅的两位主角先后出场,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急不慢,悠缓的弦乐里渐渐地和出低声而激越的鼓点。

  后来我才明白,马尔克斯为了改变人们对他魔幻现实主义的固定看法,决计在这本小说里完全摒弃那种魔幻的东西。所以,叙述变得平缓而从容,甚至有点慢条斯理,老态龙钟。不过,我根据后来看各路高人的评点综合分析,这是马尔克斯极为狡猾和大胆的写法,目的就是要打破人们长期墨守成规形成的阅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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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百年孤独》中,开篇那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涵盖了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的名言,把无数人震到在地。此后二十多年,被这句话带来的数不清的赞誉淹没了马尔克斯。好话听太多了,也是要窒息的吧。这回,他偏偏写一个长长的完全与主题无关,且毫无质感的故事开头。不艳、不俗、不美、不丑,反正你没什么可说。这下,全世界都可以哑然失声,不再以开篇来疯狂地赞美他。同时,他也告诉你,小说也可以这样写,没有什么是可以一成不变的。敢于突破,这才是大师,敢于自我嘲讽,这更是踏实的人生。

  接下来,故事进入马尔克斯独特的情景空间。如同一列马力十足的蒸汽列车,随着奔腾的烟雾缓缓穿越,一座蛮荒久远又亲切繁华的历史古城蜿蜒而至,越过那些破旧的屋顶,杂草丛中城堡的废墟,海湾里大大小小的岛屿,沼泽四周寒酸可怜的窝棚,一望无际的加勒比海……我们在抵达目的地的途中,发现一朵又一朵红硕的花朵,无数意想不到的奇异景观,令人大开眼界的拉美风情。而最后那个高潮的到来,似乎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一路上,这些出其不意的细节,已经让我们的视野、想象和内心,填得满满的了。

  梅梅每次和巴比伦幽会,屋子里群集盘旋的黄蝴蝶和洒满一地的芥末泥;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和二十五个情人各自迥异的风流档案;足足下了四个月的大雨,使得从墙壁到地基处处开裂,家具褪色散架,房门脱轴,到处弥漫着听天由命的悲戚氛围,而我的内心却被这场雨淋得眼明神清,振奋异常……如此喧宾夺主,耐人寻味的细节,以至于我们忘了主题,只在这些枝蔓藤条上徘徊缱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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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界赋予的所谓魔幻色彩,我总是颠倒着看。读《百年孤独》,我觉得并不魔幻。梅尔基亚德斯的死而复生,在最后那间覆满灰尘和蛛网的房间里自由出现时,和痴迷于羊皮卷的奥雷里亚诺交谈,这不是很合理吗。我外婆去世二十多年了,她温蔼可亲的笑容从没变过。我一个人的时候,她在心里,随时可以冒出来和我交谈。按马尔克斯的笔法,就是她和我一起坐在书房里,微笑地看着她的外孙女安安静静地写字。还有美人儿雷梅黛丝裹着雪白的床单飞身入天,这有什么稀奇的,我们的老祖宗早几百年就叫嫦娥去月宫了,更何况还有几千年前敦煌壁画中的飞天神女呢。就是现如今,我等凡俗也时不时幻想,哪天乐意了,一伸手,也袅袅飞升了。马尔克斯不过实话实说,谁规定脑子所思所想都是神话,那些现实存在的真实想法,丝毫不魔幻。如此笔法,可能更趋于真实。

  相反,《霍乱时期的爱情》被定义为非魔幻小说,但是其中佛罗伦蒂诺•阿里萨51年间与622个女子交欢的庞大数字和纵情背后的种种,似乎仍是魔幻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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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用的是欧洲十九世纪艳情小说的套路。阿里萨把男人分成两类,勾搭的和不会勾搭的。那么阿里萨自然是前者,而乌尔比诺医生只能算后者。即便是他也有过出轨的经历。不过,看着他和黑白混血的林奇小姐偷欢,连裤子也不敢全然褪下,外衣的扣子也没有解,怀表链放到了背心里,鞋也穿着,什么都穿着,整个过程被精确地计算为刚好是一次常规治疗中静脉注射的时间。恐怕这将是最后的一位拉美绅士了。如此的他和费尔明娜真是天生一对。

  再把女人分成放荡和不会放荡的两类,那费尔明娜自然是后者。她十三岁时就已经无师自通学会了料理家事。十五岁从爱情的幻觉中醒来,就没有走错过一步。入嫁豪门后举手投足优雅从容,令所有嫉妒的冷漠的高傲的贵妇们无一不叹服。蜜月时,她几乎把巴黎时尚界的各种新奇搬回家,却只是淡淡地做了“浮华而已”四个字的评价。一个女人把家事做得饶有兴致又有压得住奢华的品质,便一生无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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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样是发展中国家,中国人的财富世界都看到了,不过中国女人的含蓄内敛,估计外国人看不太明白。相比之下,拉丁美洲的女人们,自由奔放,情欲喷张,充满野性的肆意画面,几乎就是中国人的魔幻世界了。

  写到这里,我觉得身上散发出一阵阵随着加勒比海水飘来的苦杏仁的气味。屏息凝神,却一息全无。我忽然看见费尔明娜把衣服熨烫得平平整整,把它们收入放有薰衣草的衣柜里。我跑进卧室把不久前买的玫瑰花球找出来,一朵一朵安在衣物里,有的就和衬衫一起挂起来,这样看着,先生的身上似乎有了家的气息,若是哪一天有了别的味儿,我也能敏感的闻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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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 小说 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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