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式强拆

2014年10月10日17:03   文化专栏  作者:南都周刊  

  【编者按】为了保持这股纯正的“和味”,京都出台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室外广告条款”,从9月1日开始,任何有损城市传统风情的户外广告都将被强行整改。 

 

和和味/一个揪

  文/七猫

    比起洋派作风的东京来说,京都确实要传统得多。这座古称为平安京的日本旧国都以其深厚的历史积淀为傲,以祇园祭和葵祭为例,均是从平安时代传下来的习俗,流传千年至今依然深入人心。所以,为了保持这股纯正的“和味”,京都出台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室外广告条款”,从9月1日开始,任何有损城市传统风情的户外广告都将被强行整改。

  根据新修改的《京都市户外广告物条例》,屋顶广告和霓虹灯等闪烁式照明将在京都市内全境绝迹,另外政府还划定了21个受限地区,对这些地方的广告物面积、高度和颜色都有着详细的规定。最要命的是,《条例》里还规定了一条:所有户外广告和店铺招牌的设计都需要具备“美感”,而且一定要与“和风”相容。

  比如说,有些品牌喜欢在高楼大厦上打出代言人的巨幅广告,这一招如今在京都就行不通啦,因为高度和大小都严重超标,设计也没有传统的日本风情。再比如说,大红明黄配色的麦当劳招牌太过招摇了,没有和风的内敛深沉,所以麦当劳只能换成茶褐色。至于京都站前那挂了40多年的“黄樱”酒业广告,更是不好意思,屋顶广告统统都不符合要求,还是赶快撤下吧。

  如此强硬而苛刻的条款在民间引发的反弹也不小,特别是中小规模的商贩对此很不理解。有些人抗议“连不妨碍景观的招牌也要拆除不合理”,也有人抱怨“拆除费用高达数百万日元影响经营”,呼声接二连三,整改拖延现象也十分严重。

  自从2007年9月通过本条例之后,京都市政府设定了7年的整改期。到今年的7月末,全市45000个户外广告物中,已经有35000件左右达到了新条例的要求。剩下还有1万个左右“死不悔改”的违规广告,京都市政府表示,他们将会给这些违规广告的业主发出警告,然后强行拆除—不用说,整改和拆除费用当然是由业者自理。

  这等威胁一出,原本怀抱着侥幸心态的中小业者也开始行动了。京都府广告美术协会理事长上出皓一郎表示,在截止期限之前的半个月里,全市广告制作业公司所接到的案子数量激增,按照制作公司的工作速度来算,这些新案子需要他们至少连续工作一个月才能统统完成。

  京都市景观总监福岛贞道认为,京都的新广告条例并不是平白给大家添麻烦,而是要凸显京都的特色。他说,京都的价值观不同于专注于经济发展的东京和大阪,这座城市更重视传统风俗和市民的感受,通过这样严厉的广告条例,他们能“创造出再过50年甚至100年都不会过时的城市”。

  京都市新景观政策

京都街景京都街道景观

  除《京都市户外广告物条例》外,为了打造在50年甚至100年后依然光彩夺目的城市,京都市还对建筑物的高度、外观设计、眺望景观和古城区建设这几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建筑高度:全市分为6种规格,其中主干道旁的建筑最高限度为31米,老旧住宅较多的城区建筑最高限度为15米。

  2.建筑设计:京都市将全市分为四种类型—原来平安京所在的中心城区设定为“美观地区”,老城区周边的地区设为“美观形成地区”,郊区为“建造物修景地区”,最外围的山脉和广阔的远郊区为“风致地区”。

  3.眺望景观:在选定的眺望点上,需要能看见二条城等38个“眺望景观保全地域”。所以,任何遮蔽视线或者设计太过于抢眼的建筑和户外广告都将被清除。

  4.古城区的保全和发展:京都市指定了若干需要重点保护的传统建筑和历史文物建筑,对其进行外观的修整,力求恢复到平安京时代的模样。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京都市强拆 和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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