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进化史:中国的官印为何由方变圆?

2014年08月15日14:03   文化专栏  作者:大象公会  

  印章是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正式签字或鉴定的工具,在中国,印章(篆刻)曾是一门高度发达的艺术,与书法、绘画、诗歌并称四大传统艺术,中国古代官方正式印章皆为方形,不过,今天中国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业社会组织,印章皆为圆形。

  文/阎京生

  在1931年中国最早的圆形官印出现之前,方形印章曾是不二之选。与中国国印设计传统相似的日本和韩国,至今也仍保留着传统的方形印玺样式。但是,方形印章在当代中国却有了不同命运,如今只在一个地方硕果仅存——人民币背面的“行长之章”和“副行长章”,相反,圆形公章已通行于世。

  中国的官印为何由方变圆?

  中国最早的印章出现于春秋时期,当时文字写在竹简上,印章主要是用来钤印封泥。《周礼·地官·司市》有“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的记录,《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鲁襄公参加楚康王葬礼,从楚返鲁,到达方城时,鲁国正卿季武子占领了卞邑,然后派人去见襄公,“玺书追而与之”。当时公私印章都可以称为“玺”。秦始皇规定玺为天子专用,臣民印章只能称为“印”。

  秦始皇曾经命李斯把著名的和氏璧制作成传国玺。璧是中间有孔的圆形玉,但西汉末年王莽篡位,向其姑母孝元太后索取传国玺时,王太后怒掷玉玺于地,“损其一角”,可见这时传国玺已变成方形,不知是用原先圆形的和氏璧磨制成方形,还是李斯另找了一块玉来制作传国玺。

  史书称和氏璧曾在楚威王时期失踪,后来被赵国太监缪贤购得;秦始皇巡游至洞庭湖时也曾为平息风浪而将传国玺投入水中,八年后有人献玺于路旁。

  可见传国玺本身的早期传承史也是扑朔迷离的,很可能前后指的不是同一块玉玺。

  【方形的中国印】

  中国印章图案完全由文字组成,字形的形体美对印章布局之美起决定作用,最常见的大篆、小篆和汉篆,宋元以后隶书、楷书和各种宋体书也开始出现在印章中。由于汉字本身结构,无论采用何种文字入印,汉字整体形状都成方块状,为体现对称之美,从秦代到明清,皇帝、王侯、官署的正式印章都是方形的。

中国现存最早的西汉皇后之玺玉印(山西博物馆藏)中国现存最早的西汉皇后之玺玉印(山西博物馆藏)

  《大明会典》和《大清会典》对印章的规格和尺寸做了规定。皇帝、皇后、太后、太子、亲王的玺印称为“宝”或“玺”,用玉和金制作,印钮为盘龙、交龙、蹲龙或龟。正一品至九品官员的印章用银或铜铸造,印的边长从三寸四分到一寸九分,厚度从一寸到二分二厘不等。文官的印钮均为直钮,只有御史的印钮上面有穿孔,便于随身携带,而总督、将军等高级武官的印绶为虎钮。明清颁予朝鲜、安南、琉球等国国王,以及授予蒙藏回部王公的印章,是镀金银印或银印(朝鲜国王为金印),印钮为龟或骆驼。

朝鲜国王之印朝鲜国王之印

  虽然现在青玉价格低于白玉和碧玉。但古代玺印中青玉地位高于白玉。明初六玺中,等级高的天子之宝、天子信宝、天子行宝是青玉制,次一级的皇帝之宝、皇帝信宝、皇帝行宝是白玉制。金玺再低一级,主要是皇后、太后、太子用。金灭北宋,从皇宫运走两枚青玉玺(传国宝、受命宝),十四方白玉玺,九方金玺。

  明清未入流的官署衙门印章称为“条记”,是铜做的长条形印章。用于钤印非正式文件的印章有“图记”、“图书”等称呼,清朝领队大臣、八旗佐领和各省协领的印章也叫“图记”。清朝临时派遣的官员印章为长方形,叫做“关防”,这个传统始于明初。明太祖发现各布政司使用盖有户部印章的空白钱粮文书,遂兴起大狱,叫“空印案”,之后为防止官员作弊,改用半印,以便拼合验对,后来发展为长方形的“关防”。

清和硕智亲王宝(南京博物馆藏)清和硕智亲王宝(南京博物馆藏)

  《大明会典》中记载的明朝传国宝玺有二十四方,其中十七方制作于明初,七方制作于嘉靖年间。这些宝玺分别用于不同的场合,比如祭天时用“皇帝奉天之宝”,颁发诏书用“皇帝之宝”,祭享百神用“天子之宝”,调兵征伐用“皇帝信宝”,调发番兵用“天子信宝”,册赏赐劳用“皇帝行宝”,赐封藩邦用“天子行宝”等。

  清朝的传国玺在乾隆时期最终完备,大体上仿照明朝,但增加了一颗“大清嗣天子宝”,变为二十五方宝玺,存放于交泰殿。此外,乾隆帝传位嘉庆后,又用青玉制作了一方“太上皇帝之宝”,用于任命正三品以上官员,但这方宝玺只使用了一代。

  清朝各帝制作的“古稀天子之宝”、“十全老人之宝”、“嘉庆御览之宝”、“御赏”等印玺,大多属于钤印书画用的闲章,故并不限于方形。不过咸丰帝在热河避暑山庄临终时,曾把“御赏”和“同道堂”(圆明园内一处建筑)两方闲章交给皇后钮祜禄氏和皇子载淳(同治帝),成为颁布谕旨的凭证。由于载淳年幼,“同道堂”印章被其生母慈禧太后控制在自己手里,作为垂帘听政的印信,一直使用至同治十二年。

  1912年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后,曾设立总统府政事堂印铸局,制作了“中华民国之玺”、“封策之玺”、“荣典之玺”、“大总统印”和“陆海军大元帅之印”五方印玺。1915年袁世凯称帝前,还曾制作了一套帝国用玺,包括黄金铸造的“中华帝国之玺”和“皇帝之玺”,以及特制的“诞膺天命,历祚无疆”玉玺。

江南长江水师提督之印江南长江水师提督之印

  【日本与韩国的印玺】

  1927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将旧有的玺印截角销毁,并着手制作五方新国玺,其设计尺寸均大于袁世凯时期的旧玺。但由于没有合适玉料,只制作了两方国玺,分别是用从缅甸购买的青玉制作的“中华民国之玺”,以及用新疆主席金树仁进献的和田羊脂玉制作的“荣典之玺”。

  前者用于钤印国书、批准书、接受书、全权证书、领事证书等官方文件;后者为颁发勋章、勋位专用。至于其他三方玉玺,至今没有找到制作记录。1940年汪伪政府也用铜铸造过一方“中华民国之玺”。

中华民国之玺(现藏台湾)中华民国之玺(现藏台湾)

  东亚国家传统上视印玺为权力的象征。明清乃至民国时期对公印的管理非常严格。民国时期所有的官府印信都由南京的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制作颁发,旧印则要截去一角后封固,上交给印铸局统一销毁。明清时期也有类似规定,制作和销毁官印的衙门为礼部铸印局。

  明朝颁给朝鲜、琉球、安南的印信,在清朝时都被销毁了,由清朝礼部另行颁发满汉文合璧的新印信。近代日本吞并琉球和朝鲜后,也销毁了清朝颁赠给两国的金质“朝鲜国王之印”和银镀金“琉球国王之印”;清朝颁发给越南的“安南国王之印”则在20世纪初被法属印度支那当局销毁。

  在日本和韩国,公私印章至今仍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须妥善保管。日韩两国用于钤印重要文件的名章需要在专门的政府机构登记,然后颁发“印鉴证明书”,称为实印(日本)或印鉴(韩国);没有登记的人名章被称为“认印”或“图章”,只能用于非正式场合。至于两国的国印——大日本国玺和大韩民国国玺,也是传统的正方形印玺。

日本国玺日本国玺

  韩国现在使用的国玺已是第五代,第一代韩国国玺为玉篆龙钮,玺文为汉字“大韩民国之玺”,1962年朴正熙“军事革命”后下落不明。第二代韩国国玺为银铸龟钮,使用至1998年。第三代韩国国玺为凤钮,2008年因发现裂缝而被弃用。第四代国玺是在2007年铸造的,因铸造工匠贪污黄金的丑闻而弃用,随后在2011年铸造了新国玺,重3.38公斤(用金2.6公斤)。

韩国国玺韩国国玺

  旧式公文在盖印时,要把印的上边盖在年份(比如“咸丰六年”、“光绪十五年”、“民国廿三年”等)的第一个数字上,或者将印的下边压盖在月份上,这叫做“齐年盖月”。明清皇帝御玺动辄重达数公斤,“中华民国之玺”也重达3.2公斤。由于尺寸和重量过大,因此在钤印时通常采用“倒盖印”的方法:将玉玺倒过来固定好,刷上印泥(平时用朱红,国丧时用蓝色),然后把公文正面向下盖在印玺上,用小象牙尺刷印。明清时期宫中使用玉玺之后,要用蜂蜜、熟艾、白芨、皂荚熬制药水,在皇极门(太和门)“洗宝”,以免朱砂印泥日久渗入玉中。

  1949年以前中国普遍使用方形公章,例外情况一是圆形的邮政印章(邮戳),一是中国海关日戳。后者是盖在海关单据上用的。这种日戳为双线圆形,上为“中国海关”英文,中间是年月日,下面是地名。民国时期,海关总署以及北京、汉口、镇江、大沽、牛庄等地的海关日戳一共有三十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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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公章 官印 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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