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暴民

2014年07月08日10:42   文化专栏  作者: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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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羽戈

  不知这是不是我的错觉:近年来,“暴民”一词的出镜率越来越高;在官方的宣传口径当中,几乎每一宗群体性事件,都有暴民横行的影踪;暴民的幽灵,正在中国上空徘徊。

  首先需要澄清对暴民的定义。在中国,但凡与“民”相关的词语,其面目不是模糊,就是僵化,典型当如“人民”。“暴民”大概属于第一种。尽管从字面上讲,暴民的面目十分清晰,指凶暴作乱之民。然而,何谓暴,何谓乱,民众到底有没有使用暴力抗争的权利呢,谁有资格决定这些?依一些权力者的逻辑,谁质疑我的权威,谁挑战我的执政,谁就是暴民,哪怕他温润如玉,并未沾染一丝暴力。基于此,暴民至少可分两种,其一是真正的暴民;其二,本为依法抗争的公民,却被公权力诬赖、构陷为非法的暴民。对此,倘不加以区分,而一并批判,不啻是助纣为虐。

  第二个问题,是对暴力的态度。如你所见,有些人,常常谈暴力而色变,正如谈革命而色变。这与嗜好暴力、崇尚暴力一样,都属极端,极端化则是一种思维暴力。我一直坚守非暴力不合作的原则,不过我却不认为,暴力应该被彻底摒弃。对人类而言,暴力是最后的选项,请注意,它依然构成了一个选项。其理如古人所云: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这里的“不得已”,才是要义之所在。是故,我们讨论暴力,有一个前置性问题不容忽略:使用暴力的条件(如何时可使用暴力)与使用暴力的尺度(如不可伤及无辜)。

  有些国家,甚至将人民使用暴力、反抗暴政的权利写入了宪法性文件,不仅承认其正当性,还赋予其合法性。除了举世闻名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了人民的持枪权,还可参照《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二十条:“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为民主、社会之联邦国家。二、所有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国家权力,由人民以选举及公民投票,并由彼此分立之立法、行政及司法机关行使之。三、立法权应受宪法之限制,行政权与司法权应受立法权与法律之限制。四、凡从事排除上述秩序者,如别无其它救济方法,任何德国人皆有权反抗之。”“如别无其它救济方法”,正如圣人的“不得已”,这间接规范了使用暴力的条件:当公力救济失效,人民便可采取私力救济,当和平手段失效,人民便可采用暴力手段,来反击法治和宪政的敌人。

  写到这里,有两点可以明确:第一,暴力是人民手中的最后一张王牌、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必须慎用,却不可剥夺,否则,暴政将大行其道,民众则任人宰割;第二,使用暴力的人民,未必都是暴民,有时,暴力反抗是一种权利,就像反抗暴政是一种义务。

  回头再说暴民,即我们所区分的“真正的暴民”。毋庸置疑,他们自当迎来最激烈的谴责、批判。然而,仅仅谴责、批判就够了么?批判应该深入到哪一步,才能正本清源,或者说斩草除根,铲除暴民的祸胎?质言之,对暴民的批判,正如对恐怖主义的批判,不能止于暴民本身,而必须深挖暴民生长的源头。

  哪些人最易成为暴民呢?我曾总结,“公民越多,暴民就越少”。这个道理不难明白。公民之为公民,即在于理性、节制、守法度,对他人权利的尊重,正如对自家权利的捍卫。这等人,如何会在游行途中,打砸日系车,冲击日系店,伤害无辜的同胞?如果你留心观察,也许会看到,当游行席卷全国,一些城市发生暴乱,一些城市却安然无恙,广场依旧淡定,街市依旧太平,相形之下,在后者,公民社会相对发达,公民意识相对茁壮。公民不是不会愤怒,不是不会反抗,然而他们的愤怒和反抗,始终有度,从不脱轨,始终指向强权,从不殃及无辜。

  暴民的群众基础,乃是愚民和臣民。愚民脑中,一片混沌,不知权利为何物;下跪的臣民,眼中唯有主子的权利。权利以及法治,本是约束暴力的枷锁。缺乏权利意识的愚民和臣民,一旦横暴,将无可阻挡,无论自己的权利,还是同胞的权利,糟践起来,在所不惜。从这个意义上讲,愚民、臣民与暴民的距离,仅仅一步之遥,只要把利器放到他们手上,煽动其杀心,转过身去,他们就是暴民。

  那么,我们是不是要进而批判愚民和臣民?有谁天生就是愚民,要当臣民呢,这就必须追究滋生愚民和臣民的制度与文化土壤。说到底,造就愚民、臣民者,必是专制;造就暴民者,必为暴政。一个暴民丛生的国度,必是一个政治酷虐的国度。对这二者的批判,缺一不可。只批判暴民,不批判暴政,或者只批判暴政,不批判暴民,结果只能是压住了一端,另一端却高高翘起,不是加剧了暴政,就是激化了暴民。

  在暴民与暴政的漫长博弈当中,双方都易于陷入一种误区,即将自身的罪责全盘推诿到对方头上:暴民将自身之暴视为对抗暴政之必要,暴政将自身之暴视为治理暴民之必要。如此一来,皆无出路。这里单说暴民。它最光明的出路,自然是成为公民;最黑暗,却也是常见的出路,即回归愚民和臣民,也许处境比反抗之前更为凄惨。这两条出路之别,第一取决于暴政的局面是否得到了改善;第二取决于暴力的目的实现之后,如何结束暴力,否则,不过是城头变幻大王旗,城中河山,禁锢如故。

  从理论回到现实,我们何以自处?大抵只有一个答案:多一个公民,就少一个暴民。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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