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塌头
法制(by law)还是法治(of law)?李泽厚昨日谈到,中国还没有实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是有中间环节的,无法一蹴而就。“这就像在讲美学时谈到,爱因斯坦提出E=mc^2,这是制造原子弹最重要的理论根据,但你要用这个理论马上制造出原子弹是不可能的,中间有很多环节。”
不论岁数,思辨的灵魂仍然执著思考繁复的“中间环节”,并寻求热闹的批评与指摘。
“要有批判的武器,但不要武器地批判。”李泽厚昨日在华师大校园的“伦理学研讨班”说。而他此次的4次课原是为了完成五年前的允诺。“为什么要上4次课?因为2009年我答应杨国荣教授来华师大,2010、2011、2012 他又都邀请过我,我都答应了。答应了4年,我就讲4次。”
有人向笔者感慨曾在80年代在校园里听过李泽厚的讲座,热闹非凡。而没有读过李先生《美的历程》,则会被同学视作跟不上潮流的表现。
随着桑德尔等一系列新生力量的崛起,曾经的潮流被后浪卷走,成为老派之声时,李泽厚似乎并未以妥协来供养既有的追慕者。
在开课之初,李泽厚即打算“闭门谢客”:“来听讲演的现在就可以走了,也不接受媒体的问答。”而这个研讨班的“弟子规”显得与众不同,“我的设想是10多个人交流些问题,能集中讨论几个问题,不求集中意见,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因为伦理学分歧太多、问题太多,我希望能明确提出几个问题,希望大家一起思考。我很希望大家提些意见,批评反对质疑同意都可以,希望不要把问题铺太满。”
而李泽厚避免自己的观点会左右听者的判断,希望平等地探讨,也不怕拿自己开涮,“我除了年龄比你们大之外没有其他优势。”
好在,昨日听者众,论者亦众。
第一堂研讨课围绕他的书《回应桑德尔及其他》,而李先生退位成课堂问题的导入者和调度者。李泽厚先生说,他倾向于用公正而不是正义来翻译Justice,“因为公正情感性多一点。”这跟他自己讲求“合情合理”的“情理结构”有关。而他接着就借由桑德尔举出的道德困境来阐释他同桑德尔之间的差异。
司机在紧急情况下选择撞死五个人还是转弯撞向岔道上的一个人?
李先生随即又举了分洪的例子,在必须牺牲一部分人利益的情况下,选择折损少部分人利益,即往人少的地方分洪。“在社会措施的制定上,功利主义还是有优点的。我这点同桑德尔开始就批评功利主义不同。”他说。
作为司机,应该避免死伤情况发生,按照功利主义的原则,牺牲少数成全多数似乎是无可厚非的。李先生又进一步提出,如果岔道上那个是司机的亲人,那如何抉择?
参与问题讨论的人不乏“吊书袋”、“谈主义”的,李先生则会截住说,“不要’主义’,就回答你会这样还是那样,理由是什么?”期间还有人拿出法理学,宗教的依据来论述问题,甚至严词争辩开。
在李泽厚看来,“要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境来判断,这不是一个功利主义或者自由主义的标准能解决的。我不赞成把抽象原理套用在具体情境中,要历史地,具体地分析,而且还得掌握这个度。”
而这样的选择,他说,是在西方的伦理学之外加上人情,因为在中国是人情社会,应该走出自己的一条路。“我讲情理结合,情本身是有价值的。”
中外的这部分差异,也引起了思考基础的不同。早先,李泽厚曾将康德的道德律令称为“宗教性道德”,而将内心的道德称为“社会性道德”,“至善不是上帝、理性、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这是我跟桑德尔的不同之处。”李泽厚追问,“从康德、罗尔斯、桑德尔沿袭下来演变为集体无意识,那权利真的是上帝给的么,抑或是人赋人权?”
那么,李泽厚眼里最高的至善是?人类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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