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安装摄像头:在安全感与隐私权之外

2014年04月11日10:25   文化专栏  作者: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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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要不要安装摄像头,相应的争论,早已是残羹冷炙,食之无味。这一点,广州的决策者不妨参考重庆的往事。2007年底,重庆市一家出租汽车公司给所属的千余辆出租车安装了摄像头,激起巨大争议,赞成者高举安全感,反对者祭出隐私权,事实上这二者并不完全对立,而是互有交错,一旦硬作二分,结果只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鸡同鸭讲,各执一词。

  记得当时有些专家出面和稀泥:为了维护出租车司机的安全感,以及出租车自身的规范管理,出租车应该安装摄像头;同时,为了尊重乘客的隐私权,出租车司机应该在载客之前履行告知责任,告诉乘客,我车里有摄像头,您要同意,我便打开,您不同意,那就罢了。这听起来貌似十分高明的办法,顾全了双方的权益。不过稍加琢磨,你会发现这一办法缺陷重重。譬如说,歹徒上了你的出租车,本有劫车之意,你问他,要不要开摄像头,他自然不会同意,如此,安全感怎么保障?“劫车”二字,并未写在乘客脸上,你无法辨识,换言之,倘你能辨明乘客要劫车,何必动用摄像头,直接拒载就是了。

  我的意思是,世上并无完美的事物,任何办法都有其利弊。我们都知道民主是好东西,或者说最不坏的东西,然而民主过度,便可能伤害自由;自由也是好东西,然而个体自由泛滥,便可能伤害公共利益。出租车司机的安全自然重要,可是,能不能为了司机的安全,把乘客都预设为歹徒,从而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呢?反之,乘客的隐私权不可侵犯,司机的人身安全活该漠视?

  有一个说法叫“诸善之间”。世界原本多元,这也是一种善,那也是一种善,这也是一种权利,那也是一种权利,这也是一种正义,那也是一种正义,当这两种,甚至多种善、权利、正义发生冲突,你该如何抉择,谁有裁决权,掌握了终极答案?

  也许答案并非唯一,裁决权不在人间。如自由与民主之争、效率与公平之争、道德与法律之争、爱与正义之争,纷争千载,依然无果,有一段时间,自由占上风,有一段时间,民主占上风,此消彼长,争论绵绵无绝期。这能否为安全感与隐私权之争提供一些借鉴?

  没有答案,最忌有人给出自以为正确的答案。重庆出租车安装了摄像头之后不久,政府即出台政令,严禁出租车“在车厢内安装摄像装置侵犯乘客隐私权”,在政府看来,还是乘客的隐私权至上。只是这一决策,无以推广全国,否则广州等地就不会屡屡发生出租车是否要安装摄像头的争论。

  我不知出路何在,只知何路不通。第一,所争论的问题,倘能交给市场解决,权力最好保持中立,不要主动干涉。第二,争论双方应该多一分容忍,多一份尊重,你的隐私权是权利,我的权利呢,你的安全感要捍卫,我的安全呢,一个隐私权缺乏保障的社会,恰恰可能是一个安全感岌岌可危的社会。

  对于眼前这场争论,我不愿介入,不仅因为,我以为争论的焦点,应在安全感与隐私权之外;更是因为,出租车行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运营机制(所谓“份子钱”,犹如安装在出租车司机身上的摄像头),区区摄像头,不过小节,打个比方,一个癌症患者,大抵不会有心情顾虑口腔溃疡的发作。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隐私权 摄像头 出租车 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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